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岭南诗社丰顺分社章程



第一章 总则

    第一条 本社定名为岭南诗社丰顺分社。
    第二条 本社是在岭南诗社及县文联的支持下,以岭南诗社丰顺分社社员为主,自愿组织成的群众性组织。
    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、坚持改革开放、贯彻“两为”“双百”方针,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文化传统,繁荣诗词创作,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。
    

第二章 社员

    第四条 凡承认本社章程,爱好诗词,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者,由社员一人介绍,填写入社申请表,经理事会审核同意,可成为本社社员。
    第五条 本社社员有下列权利和义务:
    (一)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    (二)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;
    (三)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;
    (四)遵守本社章程,执行本社决议,维护本社的团结,按期交纳会费。接受本社委托的任务。

第三章 组织

    第六条 本社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,凡修改本社章程、选举理事、审议本社的重大问题,均须由社员大会或理事会讨论决定。
    第七条 由社员大会选出的理事若干人,组织成理事会。理事会选出社长、副社长及秘书长,主持日常工作。以上人选,任期为三年,连选连任。
    第八条 由正副社长推荐正副主编各一人,负责诗集报刊编辑出版工作。

第四章 经费及活动

     第九条 经费来源:会费收入;热心人士和单位赞助;其它收入。经费开支以节约为原则,每年向社员公布一次。
    第十条 每年举行社员大会一次;半年召开理事会一次。以上会议,如有必要,可临时决定召开。
    第十一条 不定期举办诗词学术研讨会,诗词讲座,组织参观交流等活动。     
    

主办:岭南诗社丰顺分社
 联系人:刘先生, 设计\维护:客家土特产 技术指导:多学网
QQ:635826802  电子邮箱:lyevi988@163.com  czygp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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